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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建筑节能技!术,材料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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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支持和鼓【励建筑节能》技,。术进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积极扶持国家】。鼓励发展的和—对节能及改善环境】有重大影响的关键技!术与产品的》开发;支《持研究或引》进消化国外先进节能!。技术:、材:料、制品和设—备;组织编》。。制、修订有关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产品的设计、】施工技术规》程、标准、定—额和图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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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建筑节能技术材!料认定前必须通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评估】必要时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委托】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中介机构》主持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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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实行认定制度的建!筑节能材料涵盖了】。在建设领域中应【用的所有涉及建筑】节,能的产品类型—包括墙体保》温材料、《供热制冷产品—、节:。电,照明产品、》节水卫浴《产品、建筑》装饰部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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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条 《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通过认定的建筑节】能技术?材,料,统,一颁:发辽宁省建筑节能】技术材料认定证【书全省通《用各:市不得另行发证;】该证书?作,为工程存档和竣【工验收的依据其它部!门和单位颁发—的,此类证书《不得作为工》程存档和竣工验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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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已取—得建筑节《能技术材料认—。定证书?。的技术材料符合推】广认证和新型墙材】认定条件《的可同时发放辽【宁省工程建设—用产品推广应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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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凡《纳入建筑节能技术材!料认:定管理范《。围,的建筑节能产—。品其生产企业应当】按本办法《办理认定手续—相关生产《。企业提出申请后经所!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认定程序》如,下
】 (一)省内企【业填报辽宁省建筑】节能技术材料—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报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上报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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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外埠生?产企业须填报—辽宁省建《筑节能技术材料认】定申请表直》接,报送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 (三)境】外生产的《建,筑节:能产品由总代理单】。位直接申报》报送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 , (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建筑》节能:技术材料认定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报企业进行产!。品质量、技术水【平、质保体系、工】程应用效果》等内:容考核组织专家评】审;
(!五)对专家评审合格!的申报企业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辽宁省建筑节能】技术材?料认定证书
!第二十一《条 :申请认定的》。建筑节能《。技术材料应具备【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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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二)—有健全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应通过有》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三)【产品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或企业等相关标!准;
》 (四)已【批量生产或》具有批?量生产的能力质量稳!定生产设备配套工】艺,合理:具备常规检》验仪器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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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没有成果—或其权属的》争议
第二】十二条 申请认定的!建筑节能《技,术材料须提供下列】材料
】(一)辽宁省建筑节!能,技术材料认定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税务注?册、法人代表证明以!及代理商的代理【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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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关的鉴》定证书;
】 (四)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质检单?位出具的当》年度抽检产品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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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应用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工法、标《准,图、操作手册、【使用维护管理手册】或技术?指南等?相关:资料;?
(六】)用户应用证明材】料;:
—(七)?产品说明书;—
(八)!其他有关材料
】 , 以上资料【必,须齐全、《合法: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
第二十》三,条, 经审核认定—的建筑节能技术材料!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采:取文件和网络等多种!。形式予以公布—
《第二十?四条: 认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后仍继《续生:产的:生产单位须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提出换证申》。请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期满前一个【月内:完成对持证单位【的核验工作经—核验合?格的重新换发认定】证书:;核验不合》格的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告【其,认定:证书失效换证按申请!认,定程序?。和要求办理
】 当《产品:原材料、设计或【工艺:有重大改《变影响产品性能时须!。。另行申请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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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在认定证书—有,效期内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认定技术材料实行抽!检制度对抽检的技】术材料质量》达不到?原标准要求时—应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仍:达不到有关规定【的取消该技》术材料认定资—格收回认定证书并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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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取》得辽宁省建筑节【能技术材《料认定证书》的企业及其技术材】料编制推广应用【目录每年定期—发布工?。程项目所应用的【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应当从》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广目录中》选用
第二十!七条: 持有辽宁省建筑】节能技术材料认【定,证书的企业》应向该技术材料使用!。方以及监理企—业出示辽宁省建筑】。节能技术材料认【。定证书对《未取得认定证书、未!列入推广目录的技】术,及产品建设(开发】)单位及施》工企业不得采购应用!监理:企业不?。得准予进入现场【使用和签字验—收检:测机构不得收样【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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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取得辽宁省建筑节】能技术材《料认定?证书:的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通报并收回证【书
《 (一)伪造辽!宁省建筑节能技术材!料认定证书的;【
(二)!出卖、?出租、出借、—转让辽宁省建筑节】能技术材料》认,定证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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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使用未通》过检:查,。考核或过期辽宁省】建筑节能技术材料】认定证书的》;
— (四?)持有辽宁省建【筑节能技术材—料认定证书的产品】在有效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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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在?辽宁省建筑》节,能技术材料认定证】书有效期《。内持证企业因变更企!业名称或发生其【他较大变动时应及时!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后【。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应事项【。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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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凡,在辽:宁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使》用有:。。关建筑节能的各类】建筑装饰材料—、部:品,的都应该《办理辽?宁省建筑《节能技?术材料认《定,证,书,
: 有关建筑节!能的各类建筑—装饰材料、部品的具!体范围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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