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章 建筑节能技!。术材料认《。定
第十五条! 支持?和鼓励?建筑节能《技术进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积极扶持》国家鼓励发展的【和对节能及改善【环境有重大》影响的关键技术与】产,品的开?发;支持研》究或引进消化—国外先?进节:能技术、材料、【。制品和设备;组织编!制、修订《有关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产【品的设计、施工技术!。。规程、标准、—定额:和图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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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建!筑节能技术》。。材料认定前》必须通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评估必要】时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委托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中介机】构主持鉴《。定
】 第十七条 实行认!定制度的建筑—节能:材料涵盖《。了在建设领》域中应用的所有涉】及,建筑节能的产品【。。类型包括墙》体保温材料、供热制!冷产品、节》电照明产品、节水】卫浴产品、建—筑装:。饰部:品等
! ,第十八条《 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通过认定的建筑节】能技术材料统—一颁发辽宁》省建:筑节:能,技术材料认》定证书全省通用各市!不得另行发证;【该证书?作,为工程存档和—竣,工验收的依据其它部!门和单位颁》发的此类证书—不得:作,为工程?存档:和竣工验《收的:依据:;
!第十:九,条 已取得建筑【节,能,技术材料认定—证书的技《术材料符合推广【认证和新型墙材认】定条件的《可同:时发放辽宁省工程建!设用产?品推广应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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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凡!纳入建筑《节能技术材料—认,定,管理范围的建—筑节能产品其生产企!业,应,当按本办法办理【认定:手续相关生产企业提!出申请?后经所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认定?程序如?下
【 , (一)省内企业填!报辽宁省《建筑节能技术材料】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报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上?报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 (二)外埠】。。生产企?业须:。填报辽宁省建—筑节能技《术材料认定申请表】直接报送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境外生—产的建筑节能—产品由总代理单【位直接申报报送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建筑节能技术材!料认定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报企业进行产【品质量、技》术水:平、:质保体系、工程【。应用效果等内—容考核组织专家评】审;
(!五)对专《家评审合格的申报】企,业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辽宁省建筑!节能技术材》料认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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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申请认定的建—筑节能技术材料应具!。备下列条件
】。 , (一)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 (二?。。),有,健全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应通过有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三)产品—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或企】业等相关标》准;
《 , ?(,四)已批《量生产?或具有批量生产的】能力质量稳定生【产设备配《套工艺合《理具:备常规检验仪—器设备等《;
? (》。五)没?有成果或其》权,属,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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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申】请认定的建筑—。节能技?。术材料须提供下列】材料
《。 《(一)?辽宁省建筑节能技术!材料:。认定申请表;
】 : (二)》企业营业执照、税务!注册、法人代表证明!以及代理商的代【理证:明等材?料;
— (三)有关的鉴!定证书?;
《 (四)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质检—单位出具的当年度抽!检产品?检验报告;
! (五)应用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工法、标准图】、操作手册》、使用维护》管理手?册或技术指南等【相关资?料;
》 ?(六)用户应用【。。证明:材料;?
? (七》)产品?说明书;《
? (八》)其他?有关材料
】 以?上资:料必须齐全、—合法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第】。二,十三条 《。经审核认定》的,建筑节?能技术材料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采》取文:件和网络等多种形式!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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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认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后仍《继续生产的生产单位!须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提出换证申请】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期满前】一个月内完》成对持证单位的核】验,工作经?核验合格的》重新换发认定—证书;核验不合格的!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告其认定【证书:失效:换证按申请认—定程:序,和要求办理
! , 当产品原材料、设!计或工艺有重大【改变影响产品—性能时须另行申请】认定
—第二十五条 在认】定证书有效期内【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认—定,。技术材料《实行抽检制度对【抽检的技术材—。料质量达不到原标】准要求时应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仍达不到有关规】定的取?消该技术材料认定】资格收回认定—证书:并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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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取得:辽宁省建筑节能技】术材料?认定证?书的企业及其技术】材料编制推广应【用目录每年》。定期发布工程项目】。所应用的《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应当从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广目录中—选,用
第二十】七条 持有》辽宁省建筑节能【技术材料认定—证书:的企业应向该—技术材料使用方以及!。监理企业出示—辽宁省建筑节能技】术材料认《定证书对未》取得:认定证书、未列入】推广目录《的技:术及产品建设—。(开发)单位及施】工企业不得采购应】用监理企《业不得准予进入现】场使用和签字验收】检测机?构不得收样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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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取得辽宁省建筑节】能技术材料认定证】书的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通报并收】回证书
— , (一)伪造【。辽宁:省建筑节能技术材】料认定证书》的;
《。 (》二)出卖、出租、出!借、转让辽宁省建筑!节能:技术材料认》定证书的《;
(】三)使用未通—过检:查考核或过期辽【宁省建筑节能技【。术材料认定证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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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持有辽宁—省建筑?。节,能技术材料认定证书!的产品在有效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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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在辽宁省建筑!节能技术材料认【定,证书有效期内持证企!业因变更企业名称或!发生其他较大—。变动时应及时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后【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应事项变!更手续
【。第三十?条 凡在《辽宁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使用有关建筑节】能的各类建筑装饰材!料、部品的都应该】办理辽宁省建筑节能!技术材料认定证【。书
《 有关建筑节】能的各类建筑装饰】材料、?部品的具《体范围?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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