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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省节!能建筑和建筑节【能技术、材料的应】用,管理:工作提高建筑—节能技术材料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率促?进民用建筑》能源利用效率的【提高推动全省建筑】。节能:减排工作的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43 号—令)、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09 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节能建筑是指】按节能设计标—准进行设计和建造】使其在?使用过程中降低能】耗的建筑 !。 第三条 建筑!节能技术材料是【指用于建筑工程能达!到保温隔热标准要】。求节约能源的建【。筑技术、设》备与:产品 《 ? 第四条 凡在!。。辽,宁省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使用、【装饰和维《护,过程中涉及节—能建筑?和建筑节能》技术材料认定—及其:相关管理的活动【均须遵守《本办法? — :第五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筑节能技【。术、材料《的研究、开发—、推广和本省建设】领域:内节能建筑、建筑节!能技术材料认定【的,管理工作统》一确定全省建—筑节:能技术材料认—定,管理范围及目—。录,   — , 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节《能,技术、材料的研【究、开发、推广和节!能建筑、建筑—节,能技术材料》认,定的管理工作 】 —。第六条? ,建,筑,节能技术材料和节】能建筑实行》认定制度严》格执行建《设部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与产品的有关—规定不得推广—、使用未经认定【的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对使—用尚未?通过国家、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建筑节能《。技术:材料:的工程项目》不予办理节》能建筑认《定手续通过认定【的节能建筑》可以享受减》收热费和返还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等优惠政】。策    】 工程项目》中具体需要通过国家!、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建筑节能—技术材料《的目录另行制—定,、公布? 】第七条 充分发挥省!。级行业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积极鼓励和】扶持其从事建筑节能!技术研究、开发、推!广应用等《工,作 — 第八条 【从事节?能建:筑和建筑节能技术材!料认定的有关人员应!当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接】受,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掌握相关《的技术和技》能具有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 【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从事上述—工作的有关人员定期!进行考核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