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旧区改》建
《
第9?.01条《 旧区改建》应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
第9!.02条 根据【现状特点改建目的】与经济条件改—建形式可采用局部】改建:、道路沿线改建【和成片集中改—建三种方《式
【第9.03条 【从城市总体》着眼从社会、—政策、经济等方【面论证其改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第9?.0:4条 根据我省现状!建筑与人《口密度情况确—定合适的拆建比建议!参照:表十九的规》定
【第9.05条 分】析改建地区的环境】特征制定合》理的建筑《容积率?其指:标可参照表二—。。。十,的,。规定
》
第9.—06条 《改建规?划应一次形成宜相】对集中力量分—期分批、成组成【团进行建议
【
第9.0】。7条 在风景—点或名?胜古迹?附近改建时新—建筑的布局、—层数、高度、体【型、色?彩等应和景观环【境相协调
》。。
表十?九旧区改建建筑拆】迁,。比建议指《标表
《
】 城市等》级
—
拆—建比 ?
【
?
— 大:。城市:
,
1—1.5~12.5】
!。
中等城】市
1】1,.5~12
!
—。 ? 小城市
【 : 11.5》~,12
!
,注1.此建议指标】基于a?)多:层住宅?;,b)小区级;
】 : , 2.各《地根:据城市自身情—。况可酌情调整
表!二十旧?区改建建筑容—。积率控制指》标表
!
: , :城市等级
!
:
容积率
!
《
】 大城市
【 :
多】层1~?1.5;混合式【1.5~2;—高层2?~3
》
《
—。 中等城市
【 《。
0【.8~1.2
】
《
》 小《城市
!
0—.7~1.2
【
—
注1.此指标【基于a)多层住【宅;b)小区—级;
】2.根据现状条件】可适当调整用地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