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九章 旧区—。改建
》
第9.0》。。1,条 旧区改建—。应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
?
第9.【0,2条 根《据现状特点》改建目的与经—济条件改建》形式:。可采用局部改建、道!路,沿线改建和成—片集中改建》三种方式
—
第9.【03条 从城—市,总体着眼从社会【、政策、经济—等方面论证其改【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第9.0!4条 根据我省现状!建筑与人《口密度情况确定合适!的拆建?比建:议参照表十九的【规定
?
第9.0!5条 分析改—建地区的环境特征制!定合:。理的建筑容积率【。其指:标可参照表》二十的规定
】
第9.06条! 改建规划应一次】形成宜相对集中力量!分期:分批、成《组成团进《行建议
!第9.0《7条 在风景点【或,。名胜古迹附近改建】时新建筑的布局、】层数、?高度、体《型、:色彩等应和景观【环境:。相协调
表—十九:旧区改?建建筑拆《迁比建议指标—。表
《
— : 城市等级 —
!拆建比 》
】 :
大【城市
】。1,1.5~12.【5
《
!。 中等城市
! 1《1.5~1》2
:
,
】 小》城市
】11.5~12
】
注1!.此建议指标基于】a):多层住宅;b)小区!级;
— 2.各》地根据城《市自身?情,。况可酌情调整
【
表二十旧区—改建建筑容积率控】制指标表
【
— : 城市等级》
,
》
?。。 容积率
【。
》
?
大城市
!
】 ?多层1~1.5;混!合式1.5~—。2;高层《2~3
【
! 中等城市
—
—
?。 :0.8~1.—2
】
》 小?城市:
《。
— 0.7~1.2!。
》
注1.—。此指标基《于a)多层住宅;】b)小区级;
!。 , 2?.根据?现状条件可适—当调整用地》。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