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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资金筹集!与管理?
《第二十八《条 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应当建立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资为辅的资金【筹集机制其资金来源!
】。(一)国家》补,助的专项资》金和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 (二)各级】人民:政府安排的财政性】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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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村民委员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一事一议”和政【府奖补相结合方式】筹集的用于》村道建设、养护【的资金;
— (四】)企:。业、个人等社会捐助!或者利用《。农村公路冠名权、绿!化经营权等方—式筹集的资金;
】
》 (五)通过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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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九》条 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筹集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资金专项—用于农?村公:路的建?设和养护
】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除拨付!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资金外应当安排】财政性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补助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 鼓—。励单位、个人和农村!公路沿线受益单位】采取:自愿捐资等》。方式建设和养护农村!公路
!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从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所?需,经费以及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行》使农村公路行政管】理职能所需经费纳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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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实行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和截留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和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 《 财政、审—计等部门应当依法对!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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