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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章 —合理利用能源 】 , 第十?五条 用能单位应当!建立节能工作—责任制?制定能源消耗定额】。实行能源成本核【算,。制度、控制管—理,制度和?奖罚制度 》。 ,    》 重点?用能单位应当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用具?有从:业,资格的人员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节能工作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 ? 第十《六条 用能单位应】当依照国家规定配备!相应的计量》器具和?必,要的检测设》备严格?能源计量管理建立能!源消耗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和经济核算制—度定期对《主要用能《设,备以及本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进行技术和经济】分析 — 第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超期限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或者达】不到国家强制—。性能效标准的用【能产品 — 第十【八条: 用能单位和个【人,应当逐步采取下列节!能措施 》 :    《。(一:)改:造低效中、》小燃煤锅炉(—窑炉); 》 ,   《  (二)采用【。高效节能电动机、风!机、泵类设备实【施电机系《统节能改造;—     (!三,)实施余热》、余压利用和替代】石油改造;》。     】(四)采用高效节电!照明产品、照—明,系统和新型节电光源!;    】 (五)采用—技术成熟、效益显】。著的先进节能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和?先进管理方》式, 【 第:十九条? 重点用能单—位应当在《每,年1 月底前—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部门报—送上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一)能—源购入与消费情况】;    】 (二?)单位产《品能耗、主要设【备能耗和工艺—能耗; —   ?  (三)能源利用!效率和节能》效,益分析; 】 , , , (四)节能目标】和节:能措施实施情况;】。。     】(五)用能的其【他情况 》 》 第二?十条 ?能源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能源生产、!。经,营,、运输、储存—过程中降低能源消】耗防止和减》少损失和浪费提【高能:源开采?。、加工转《换效率及输送—效,率节约非生》产,用能 】 第二《十一条 供能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向用能单位—。保质保量供应能【。源不得?随意缓供、减供、】。停供 《 ? : 第:。二十二条《。 建筑物新建、【改造和装修》的设计?、施工、验》。。收应当执行》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的!标准鼓励采用—节,能新技术、》。节能门?窗、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利用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  【   建筑物—使用中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建筑》物,用能标准用能鼓励】对既有居住建筑【与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提,高供电、供热、空】调系统效率降低【照,明、采暖《和,。空,。调能耗   !  城市街》道景观?灯、路?灯等公?共场所照明设—施及商业广告—照明设?施应当采用》新型节能产》品安装?节能控制《装置 》 》第二十三条 在新】建的开发区、住【宅区和老城》区改造?中大力推行集—中供热在集》中供热范围内—对现有的分散—供热锅炉实施—逐步:淘,汰    】 稳步推行按—用热:量计量收《费制度促进供、【用热双?方节能 ! :第二十四《条 加强交通节能管!理优先发展以公共】交通:为核心的《交通体?系 :     鼓励!开发、生产、销【售、使?用,节能型交通工具 !    》 单位和个》人使用?的机动车辆、农用】机械、?船舶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能耗标准对【能耗超标《的应当进行》节能改造《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报:废 《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制定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规划因地《制宜组织农村—节能技术研究推广】省柴:节煤的炉《、窑:、炕灶、新》型高:效燃料?技术推广《沼,气、秸秆气化、户】用太阳能、》小型风能、》小型水能、小—。水电等其他》成熟的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利用 】 : 第二十六条— 国家机关用能和】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应当节—约能:源国家机关》节能工作应当作【为政府节能绩效【评估和考核制度【的重要内容 】 第二【十七条 国家机关和!公共财政支持的单位!应当完善节》。能规章制《度实施能耗定额【和支出标准制—定,降低单位面积—能耗和人均能耗目】标建立能源计量【、统计、核算体系对!建筑物及采》暖、空调和照明【系统进行节能—。。。改造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逐】步淘:汰低:。。能效设施 【 《 第二十八条— 餐饮?、娱乐、宾馆等【服务性企业应—当采用节能技—术和设?。备     鼓】励生活消费领—域采用节能产—品合理、节》约使用能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