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民用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2010年 建标库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民用建筑以外的其他建筑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四十五条 公共机构建筑节能工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自2010 年9 月1 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