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民用建!筑节:能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安排民用建筑节】能资金用于支—持民用建筑节—能的科学技》术研究和标准制【定、既有建筑围护结!。构和供热系统—的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的应用以》及民用建筑节能【示范工程、节能【项目的推广》
: : 政府—应当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应【用以及民用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等》项目
【 民用建筑【节能项目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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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应当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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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系统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
—。。 —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墙体材!料、保温系统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应当?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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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及其注册执业人】员应当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监【理
!第十七条《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并在审查报】告中:。说明民用建筑节能】审查情况;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予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
: 政?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 ?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民用建筑!节能设计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履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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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审查【合格的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和技术规范施工【;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节《能材料、产品、【设备进行查验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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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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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发现施工单!位不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规范施工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改正;施工单【位拒不改正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并向工程所!。在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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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墙?体、屋面的保—。。温,工,程施工?时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监?理;
》 (—。三)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墙体【材料、保温系统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照明设备及其他】。与建筑节能有关的】材料和设备不得在】建,筑工程?中,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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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在实施建筑工—程保:温体系隐蔽工程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分—部验收民《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证明》作为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
【 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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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条 对具备可再生能!源利用条件的建【筑建:设,单位应当选》择可再?生能源?用于采暖《、制冷、照明—和,热水供应等;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可再生】能源利用的标—准进:行设计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的建设应当与【建
? 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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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新建?建,筑和进行节能改造】。的,既有建筑应当按照】规定安装供热计量】装置:、室内温度与—供热系?统调控?装置具备条件的逐步!实行:按用热量《计量:。收,。。费,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国家投资的既有建!筑的:建设年代、》结构形式、用—。。能系统、能源消耗指!标、寿命《周期等进行》调查统计和分—析制定节能改造计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 , 对?既有:建筑在进行扩建、】。改建:及外形结构维修【、用:。能系统更新时—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同时进行节!能改造和供热计量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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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应当优《先考虑大型》。公共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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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条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的节能改《造费: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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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建,筑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使【用,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费用由政府、建筑!所有:权人共同负》担
!第二十五《条 鼓?励社会资金投资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投资人可—以按照协议的约定分!享节能改《。造产生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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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以及国》家投资的《既有:居住建筑实》施节:能改:。。造后所有权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民用建筑节能】测评机构进行能【耗测评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应当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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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商品房的能》耗指标、节能措施】以及保?护要求、节能工程】保修期等基本—。信息予以《。公示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中予《以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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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公共】。建筑的能源消耗【定,额管:理,。办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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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九条 】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等运行管—理单位应当保证建筑!物用能系统》的运行符合国家【和省标?准对未达到》标准的应当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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