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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民用建筑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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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安排民用建筑节能】资金用于支持民用建!筑节能的科学技术】研,究和标准制定、【既有建筑围》护结构?和供热系统的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的应用》以及民用建筑—节能示范工程、节】能,项目的推《广
》 政府应当】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应用以及民—用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等项目
》 , 民—用建筑节能项目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 第十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应当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系统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
!。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墙体材料、保—温系统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应当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
】 ,第十:六条 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及其注册执业人】员应当?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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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条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并在审查报告中!说明民用建》筑节能审查情况;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予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
《 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民用建!筑节能?设计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履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程序?
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审查《合格的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和技术规范施】工;: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节能材料、】产品:、设备进行查—验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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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 (一)发现!施工单?位不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规范施工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改正【;施工单位拒不改】。正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并向工?程所在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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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墙体、屋—面,的保温?工程施工时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监理!;
!(三:)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墙!体材料、保温系【统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照明设备及其他与】建筑节能有》关的材料和》设备不得在》建筑:工程中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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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在实施建筑》工程保?温体:系隐:蔽,工程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分部验收民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证明作!为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
之—。一
】。 第二十一条 对】具备可再生能源利】用条件的《。建筑:建,设单位应当选择可】再生能源用》。。于采:暖、制冷、照—明和热水供》应等;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可再生能《源利用?的标准进行设计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的建设应当与—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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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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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条 】新建:。建筑和进行节能【改造的?既有建?筑应当按《照规定安装供热【计量装置、室内【温度与供热系统调】控装置具备》条件的逐步》实行按用《。热量:计量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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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国家投—资的既有建筑的【建设年代、结—构形式、用能—系统、?能源:消耗指标、》寿命:周期等进行调查统】计,和分析制定节能改造!计,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对既!有,建筑在进行扩—建,。、改建及外形结构维!修、:。用能系统更新—时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同时进行节能改!造和供热计量—改造
【 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应:当优:先考虑大型公共建】筑
】 第二十《四条: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的节】能改造费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 , 居住建筑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使》用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费用由政府!、建筑所有权—人共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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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条 鼓励!社会资金《投资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投!资,人可以按《照协议的《约定分享节能改【造产生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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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以及国家—投资的既有居住【建筑实施节能改【造后:。所有:权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民用建筑节】能测评机构进行能耗!测,评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应—当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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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商品房的【能耗指标《、节能措施以—及保护要求》、节能工程》保修期?等基本信息予—以,公示: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中》予,以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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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公共建筑的】能源消耗定额管理】办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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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九条 】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等运行管【理,单位应当保》证建:筑物:。用能:系统的运行符—合国家和省标准【对未达到标准—的应当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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