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评估与《清理
第二】十五条 规范性文!。。件的评估应》当遵:循依法适时、客观真!实、:公开透明、民主参与!的,。原则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应:当坚持日常清理与定!期清理?、专项清理与全面清!理相结合《的原则
—
第二十】六条 起》草规范性文件的业】务处室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以及实际情【。况的调整《采取书面征》求意见?、实地调查、—问卷调?查或:者座谈等方式对规范!性文件的下》列情况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 (》一,) 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 (二) 】公正、效《率与便民;
!。。 (三) 权责统!一;
— (四) 实施】成本和效益》;
【(五)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评—。价,
第》二十:七条 《规范性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相关业务处室!和法:规处及时进行清【理并视实际情况作】。出修改、废止的【决定:
(一】) 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者上位规范】性文件替代、修改、!。废止了?部分或者全部—内容的;
【。 (《二) 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者上位规—范性文件《规定不一致》的;
】(三) 因管—理方式?或者调整对象—变,。化等:情况而?。不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的;
!(四)? 因任务完成等【原因而自然失效【的,;
《 (五)—。 经评估《存在其他需要修【。改、废止的情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