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评估与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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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规范性文】件的评?估,应当遵循依法适时、!客观真实、公开【透明:、民主参与的原则】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应当坚持日】常清理与定期—清理、专项》清理与全面清—。理相结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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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起草规范性!文件的业务处—室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以》及实际情况》。的调整采取书面【征求意见、实地调】查,、问卷调《查或者?座谈等方《式对:规范性文件的—下列情况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 : (一) 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 (?二) 公正》、效率与便民;
】
(三)】 权责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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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实施成本和效益!;
? (五)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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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规范—性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相?。关业务处室和—法规处及时》进,行清理?并视实际情况作出修!改、:废止的决《定
》 :。(一) 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者上位规范!性文件替代、—修,。改、废?。止,了,部分或者《全部内?容的:。;
》 (二《) :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者:上位规范性文件规定!不一致?的;
【 ,(,。三): 因管理《。方式或者调整对象】变化等?情况而不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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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因任务完成等原【因而自然失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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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经】评估存在其》。他需要修改、废止】。的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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