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 为规范我厅—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工》。作促进厅机关—依法行?政,根据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等规定制定本】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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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 本规程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我厅发布》的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可以反《。复适用的行政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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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我》厅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决定、—公布、?备案、清理以及【监督检查《适用本规程
】 原文转发其!他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内部工!作制度、人事任免】决定等内部文件以及!对外部?具体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理决定等》不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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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坚》持合法、公开、精简!。。、效:能和权责《统,一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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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 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符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及上位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遵循《。本规程规定的制定】。。规,则和制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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