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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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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我厅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工作【促,进厅:。。机关依法《行,政根据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等规定制定》本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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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规程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我厅发布》的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可以反】复适用的行政—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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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我厅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决定、—公布、备案、—清理以及监》督,。。检查适用本规程【
: 原文转发!其他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内部工作制—度、人事《任免:决定等内部文件以】及对外部具》体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理决定等不】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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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坚持合法、公开、精!简、效能和权责统】。一,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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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 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符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及,。上位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遵:循,本规程规定的制定】规则和制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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