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履行法】。。。定职责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一)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开展应急《演练的;
【 (—。二)未执行二十四】小时值守制度的;】
— , (三?)未规划、建设、】维护:应急:避难:。场所和设置》应急避难场所—标识并向社》。会公:。布应:急避难场所的;【
》 , , (四)未对—本,行政区域内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排查并采取防范】措施的;
! : (:五)未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报告的突发事件信!息立即进行调查核】实,的;:
《 (六)【未向:社会公开抢险救【灾、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分,。配和:使用等情《况的;
! (七)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其他行?为
【 :第三十八《条 有关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根据情节轻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一)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开展应!急演练的;
—
》 (二)》未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隐患的】;
》 (三)未】及时、客观、真实报!告本单位突发—事件信息的》
《。
第》三十九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或者相关负责人未立!即赶赴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未》立即赶?赴现场协助处置【的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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