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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应急?处,置与救援 》 第二十三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主要负责人或!者相关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并立即【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协助做【好处置工作 !。  :  突发《事件:依法:由上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组织】处,置,。的事:发地人民政府应当】做好先期处置—和配合工作 — ? , : 第二?十四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分级负责的》规定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   (一)一【般突发事件由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应!急处置?县级相关《类别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具体负责; ! :  :   (二)较大】突发事件由发生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负】责应急处置设区【的市相关类别—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具,体,负责;   !  (三)重大【突发事件由省—人,民政府?负责应急处置省【相关类别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具,体负责;《。 :   《  :。(四)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报:请国务?院应:急处置   !。  本级《人民:政府难以有》。效控制突发》事件事?态或者难以消除【其引发?的严重社《会危害时应当及【。。时报请上一级—人民政府指导处【置, — 第二十五条 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设立《现场指挥部派—出或者指《定现场指挥长统一】组织、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   现场指—挥,长有权决定现场处置!方案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调度现】场应急救《援队伍有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服?从现:场指挥?长的指挥 》 ? 第二—十六条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除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的应急处置措施【外还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 ,    《(一)?优先运送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以及处置—突发事件所》需的救援人》员和物资; 】     (二)】请求支援救援—力量和?应急救援《物资; 》  ?。   (三)指定】救治单?位和应急避难场【所;:   —  (四)为受【。到危害的人员实施】心,理干预服务; 】。 ,     (五)】协调有关企业生【产,。、供:应生活必《需,品和应急救援物【资 !。第二十七《。。条 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组织处置工!作的人民政府—除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的应急!处置措施外还—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     》(一)?开展劝解、疏导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     (—二)根据《事态发展及时采【取,交通管制等必—要措施; 》 ,。  ?   (三》。)对扰乱社会秩序】、妨碍社会管理或】者公共安全、侵【犯,人身安全或者财产】安全的行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应【急交通运《输综合协调机制提】高应急运《输保障能力 【  ?   处《置突发事件期—间公路、《铁路、?水运、航空》。等经营单位以及公】安交通管理、交通运!输管理等部门—应当采取应》急措施保证》运输线路通》。畅必要时开》辟应急?专用通道应》急救援车辆免缴车】辆,通,行费具体办》。法由省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制定 】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由政府—新闻办公室统一组】。织及:时、准确发布—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虚假信息 !。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应对:突发事件需要—依法征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的《应当向被征用的单】位或者个人签发【应急处置征用通知书!并做好登记造—册工作情况》特别:。紧急时可以》先行:征用事后补办手续被!。征用的财产在使用】完毕后应当及时返还!财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参照征》用时的价值给予【。补偿 】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当简化》财政资金的审—批和划拨《程序保障应》急处:置所:需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