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四节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
第二十五》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其他》单位:应当履行《。安全自查、隐患自改!。等法定的消防安全】职,责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 ,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 —。生产经营场所—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履,行单位消《防安全?职责履行单位消防安!全职责?的个体?工商户的具体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规定并公告】
: , ,
: 第二十六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向场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材料—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
,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
第二十七【条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人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 第二十八条【 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书面约定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定联合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难以形成!书,面约定消防安全【责任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协调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消防车!通道应当确定—责任人统一管—理共用?各方不得妨》。。碍他人使用
【 :
第二十九条! 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的产权单位提】供,的建筑物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当!。事人应?当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的,单位应当《。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
,。
《 第三《十条 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应当与业主约定双】方的消防安全—责,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管理确保其—完好有?效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 业主应当维护住宅!的,消防安全遵》守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
:
, 第三《。。十一条 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应当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 , 城市人民—防空:。地下工程和其—他地下工程》。不得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
! 第三十二—条 公共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在营【业期间不得有—下列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
【 (一)在】。演出、放《映场所的观众区域使!用明火、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使》用其他产生》火灾危?险的烟?火制品;
— 》。。 (:二)进?行电焊、《气焊(割)等—明火作业;》
? (—三)将安全》出口:上锁、阻塞;
!。 (—四)其他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
《 ,
:
, :第三十三条 禁【止在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以及具【有火灾危险的车间、!仓库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
禁】止,。在燃气管道、输油管!道及其?配套设施上修—筑建筑物、构—筑物和堆放》影响:消防安全的物品
!
第三十!四条: 公共交通》运输工?具应当配置必要的】灭火、逃生、救【生器材在明》显位置标明紧急疏散!警示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搭乘公共交】通,运输:。工具
》
:
?第三十?五条 建筑》物安装有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实行《消防:控制室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和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制度】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第!三十六条 消防【设施的?安装、维修保养【、检测以及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资【格并对受委托提供的!。消防技术《。服务质?量负:责
!第三十七条 —消防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行业标准《
》 依法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由具有法定资—质的认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要求认【证合格后方》可生产、销》。售、使用
》
》 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禁止伪—造、租借、买—卖、:转让消防产品—的相关证明文件
】
》 第三十八条 】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企》业和公众聚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
】
第三十九条 !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技能培训》
? (—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 》(二)专职、—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