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环境功能区划与环!境保护规划》
第十一条】 环境功能区划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编制
—。 , , (一《)水环境功能区划由!。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水功能区》划编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 》(二)大气环—。境质量功《能区划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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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声环《。境质量功能区划【由市:、县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 《 前款所列的—环境功能区划经批】准后:应当:。。予以公布
】。
第》十二条 《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省环境保护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 《 市、县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的环境保护!规划和本《行政区域的环境状】况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第十三》条 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保?。护规划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报,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 环境保护规划【。修改的内容不—得违反上一级—。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
【 第十四》。条 制定《或,者修改?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保护《规划:应当采取《论,证会、听证》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保《护,规划报审《。批机关批准时—应当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第十五条 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资源禀【赋、环境容》量、生态《状况、人口数量【以及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编制省生态【功能:区划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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