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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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适应【吉林省建制镇建设的!需要增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科学《性、系?统性、规范》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结合吉林省建制【。镇建:设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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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吉林《省建制?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应以满】足规划管理需求为导!向、突出镇规划【的主:要内:容对一定时期内局部!地区土地使用—、人口分布、—公共设?施、基础设施—。进,行具:体安排对各》项,建设进行《规划引导《形成指导实施规划】。管理的规划图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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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吉林省建—制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是—“五线”控制、公共!设施用地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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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吉林省建制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实现规划区内建设!用地的全覆盖为【实现全覆《盖并保证片区规划】的无缝衔接根据镇空!间布局结构》划定规划编制—单,元(:以下:简称“规划单元”)!作,为研究和开展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空间单位
】 —规划单元《边界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涉及?相邻规?划单:元,的相:邻规划单《元边界应同》时作调?整并:备案规划单元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划分—为“规划次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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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规划单?元为对象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时要【做好:与相邻单元》之间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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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为提高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质量及规划》可操作性规》划编:制过程?中宜邀请《。专家参与讨论—审查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条款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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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吉林—省建制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现状调查】及规划分《析,技术要求参附件1】、编制成果参—。。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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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适用于县人民政府】驻地的镇(简—称城关镇)和镇【区用地纳入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镇(简称市区【镇)镇规划标—准(GB 50【188-2007】)适用?于其他镇
】第八条 吉林省【建制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除满足本技术暂行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
第!九条 本技术—暂,行规定适用》于吉林省《建,。制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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