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五章 预告登记!
第三十四】条 预售商》品房购买人为—。保障其将来取得房屋!所有:权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购商—。品房:所有:权预告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也,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未预?售的在建商品房所】有权预告《登记
】 :。以已经办理过所有】权预告登记的预购商!品,房或者未预》售的在建商品—房抵:押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抵押《权,预告登记《
? 预购商】。品房或?。者未预售的在—建商品房未办理所有!权预告登记的不【得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
】
第三十】五条 ?预售商品房购买【人申请预购商品房】所,有权预告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 (一)《申请书;
【。 (二)】身份证明;
【 (三)!。经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 ,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未预:售的:在建商?品房所?。有权:预,告登记的除应当提】交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二【)房屋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或者施工总承包合同!
,
《
?第三十七条 —当事人申请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的除应当提交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一)预!购商品房所有权预告!登记证;
— ? :。 (二)主合同;
!
? (三—)抵押合同
—
》 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申请未预【售,的在建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的除应当提交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 (一)未预【售的在建商品—。房所有权预告登记证!;
!(二)?主合同?;
? (【三)抵押合》同,
《
第三—十九条 预告登记的!房屋权利《终止的当《事人:应,当申请注销预告登】记并提供下》列材料
】 (一)—申请书;
】 ? (二?),身份证?明;
》 , (》三)预?告登记证明;
! (—四):预告登记《的房屋权《利消灭的证明材料】
《 登记—机关在?核,实后:应当予以核准—并将:。注销事?项记载于房屋权属】。登记册同时》收回预告登记证【
,
《
, 第四《十条: ,办理过所有权预告】登记的预购商—品房购买人应—当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初始登记后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设:定,抵,押,的当事人应当申请】他项权?利登记
《
第四!十一条 办》理过抵押权预告登】记的未预《售的在建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初始登》记后当?事人应当申请他项权!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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