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城市环境,促!进城市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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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建成区以及【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其他地?区,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具体工作可以委【。托其所属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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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以及建制】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与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有关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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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专业管理】、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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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市(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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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市【(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依据》国家规定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经!费定:额标准,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逐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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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大投入,鼓励开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先进的研》。究,成果和管理经验【,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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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服务市场化》、社会化《,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投资《兴,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设施,兴《办相: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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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公民—的环境卫生意识【,促进公民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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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享受良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权利,【有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义务,对损害、!破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有权劝阻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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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在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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