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城市环境,【促进城市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 ,。 ?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建成区以及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其他地?区 】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具体工作—。可以委托其所属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负责 【。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以及建制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与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有关!的工作 【 《第,四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专业管《理,、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的原则 ! , 》第五条市《(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 , , 第六条市(【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依!据国家规定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经费:定额标准,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逐步增】加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大投入,!鼓励开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先进【的研:。究成果和管》理经验,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服《务市场化、社会化,!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投资兴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设【。施,兴办相关—企业:。。 — 第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公民的环境卫生!意,识,:促,。进公民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 《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享受良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权!利,,有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义—务,:对损害、破》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有权劝阻和】举报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在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