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203-2011 建标库

9.2  主控项目

9.2.1  烧结空心砖、小砌块和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抽检数量:烧结空心砖每10万块为一验收批,小砌块每1万块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时按一批计,抽检数量为1组。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执行本规范第4.0.12条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查砖、小砌块进场复验报告和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9.2.2  填充墙砌体应与主体结构可靠连接,其连接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未经设计同意,不得随意改变连接构造方法。每一填充墙与柱的拉结筋的位置超过一皮块体高度的数量不得多于一处。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2.3  填充墙与承重墙、柱、梁的连接钢筋,当采用化学植筋的连接方式时,应进行实体检测。锚固钢筋拉拔试验的轴向受拉非破坏承载力检验值应为6.0kN。抽检钢筋在检验值作用下应基材无裂缝、钢筋无滑移宏观裂损现象;持荷2min期间荷载值降低不大于5%。检验批验收可按本规范表B.0.1通过正常检验一次、二次抽样判定。填充墙砌体植筋锚固力检测记录可按本规范表C.0.1填写。

       抽检数量:按表9.2.3确定。

       检验方法:原位试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