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203-2011 建标库

5.2  主控项目

5.2.1  砖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抽检数量:每一生产厂家,烧结普通砖、混凝土实心砖每15万块,烧结多孔砖、混凝土多孔砖、蒸压灰砂砖及蒸压粉煤灰砖每10万块各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时按1批计,抽检数量为1组。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执行本规范第4.0.12条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查砖和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5.2.2  砌体灰缝砂浆应密实饱满,砖墙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低于80%;砖柱水平灰缝和竖向灰缝饱满度不得低于90%。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用百格网检查砖底面与砂浆的粘结痕迹面积,每处检测3块砖,取其平均值。

5.2.3  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在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8度以上地区,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普通砖砌体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多孔砖砌体的斜槎长高比不应小于1/2。斜槎高度不得超过一步脚手架的高度。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2.4  非抗震设防及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地区的临时间断处,当不能留斜槎时,除转角处外,可留直槎,但直槎必须做成凸槎,且应加设拉结钢筋,拉结钢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120mm墙厚放置1Φ6拉结钢筋(120mm厚墙应放置2Φ6拉结钢筋);

       2  间距沿墙高不应超过500mm,且竖向间距偏差不应超过100mm;

       3  埋入长度从留槎处算起每边均不应小于500mm,对抗震设防烈度6度、7度的地区,不应小于1000mm;

       4  末端应有90°弯钩(图5.2.4)。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