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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既有】。。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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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住宅的设计使用年限!一般为50》年当住宅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并需要《继续使用时应对其】进,行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作相【。应处理重大灾害(如!火灾:、风灾、地震等【)对住宅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安全造《成严重影响或—潜在危害遭遇—重大灾害后》的,住,宅需要继续使用时】也应进?行鉴定并做相应【处理
】3.3?.2 改》造、改建既有住宅时!。应结:。合现行建筑节—。能、防火、抗震方面!的标准规定实施【使既有住宅逐步满】足节能?、火灾安《。全,和抗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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