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防,火与疏?散
】
?9.1? 一般规定
【
9】.1.1 住【宅建筑的周围—环境应为灭》火救援提供》。外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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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 : 住宅建《筑中相?邻套房之间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
9.1.3 】当,住宅:与,其他: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内!时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之间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且—。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应独立设置
】
》 , 经营、存》放,和使用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物品的【商店、作坊和储藏间!严禁附?设在住宅建筑中【
9.1!.,4 住宅建—筑的耐火性能、疏散!条件和消防设施的】设置应满足》防火安?全要求
!9.1?.,5 住宅》建,筑设备的《设置和管线敷—设应满足《防火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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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 : 住宅建筑的防火与!疏散要求应根—据建:筑层数、建筑—。面积等因素确—定
【 注1— 当住宅和其他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内时应将住宅部分的!层数与其他功能【空间的层数》叠加:计,算建筑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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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 当建筑中有一【层或若干层的—层,高超过3《。m时应对这些层【按其高?度,总和除以3m进【行层数?折,算余数不足1—.5m时《多出部分不计—入建:。筑层数;余数大于】或等于1《.5m时多出部分】按1:层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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