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 设备
!
8.1【 一般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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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 《 住宅应设》。室,内给:水排水?系统:
8】.1.2 》 严寒地区和寒【冷地区?的住宅应设》采暖设施《。
》
8.1.3 住!宅应设照明供电系统!
—8.1.4 【住宅的?给水总立管、雨【。水立管、《消防立?管,。、采:暖供回水《总立管和电气、【电信干线(管)不应!。布置在套内公共功】能的阀?门、:电,气设备和《。用于:总体调节和检修的部!件应:设在共用部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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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5【 住宅《的水表、电能表【、,热量表和燃气表的设!置应便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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