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建筑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368-2005 建标库

4.5  

4.5.1  地面水的排水系统,应根据地形特点设计,地面排水坡度不应小于0.2%。

4.5.2  住宅用地的防护工程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台阶式用地的台阶之间应用护坡或挡土墙连接,相邻台地间高差大于1.5m时,应在挡土墙或坡比值大于0.5的护坡顶面加设安全防护设施;

    2  土质护坡的坡比值不应大于0.5;

    3  高度大于2m的挡土墙和护坡的上缘与住宅间水平距离不应小于3m,其下缘与住宅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