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 基本规《定
?
,
《
:
3.1《 住宅基本要【求
:
3.!1.1 住】宅建设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条件和环境》经济、合理、有效】地,使用土地《和,。空间
《
,
:
3.1.2—。 , 住宅选址时应【考虑噪声、有—害,物质、电磁辐射【。。和工程地质》灾害、水文地质【灾害:等的不利影响
】。
《3.1.3 【住,宅应具?有与其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公共】绿,地
【3.:1,.,4 ?住,宅应按套型设—计,套,内空:间,和设施应《能满足安《。全、舒适、卫生【等,生,活起:居的基本要求
】
3.1.】5 住宅结—构,在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内必须具有—足够的可靠性
【
3—.1.6 —住宅应具有防火安全!性能
【
3.1.7 】住宅应具备在紧急事!态时人?员从建筑中安全撤】出的功能
!
3.1《.8 住》宅应满足《人体健康所需的通风!、日照?、自然采光和隔声要!求
《
?3.1.9》。 住宅建设的【选材应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
《
3:.1.10》。。。 住宅《必须进行节》能设计?且住宅及《其室内设《备应能有效利用【能源和水《资源
—
3.《1.1?1 ?住宅建设应符合无】障碍设计原则—
《
3.1.—12: 住宅应采—取,防止外窗玻璃、外墙!装饰及其他附属设施!等坠落或《坠落:伤人的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