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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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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住宅基本《要求
》
3.1】.1 》 住宅建《设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条件和—环境:经济、合理》、有效地使用土地和!空间:
?。
3.1—.2 住宅选【址时应考虑噪—声、有?害物质、电》磁辐射和工程地质】灾害、水文》地质灾害等》的不利影《响
》。
3.1.—3,。 住宅应具有【与其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公共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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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住宅—应按套?型设计套内》空间和设《施应能满足安全、舒!。适、卫生等生—活起居?的基:本要求
《
》3.1.5 住】宅结构在《。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内必须】具有足够的可靠性】。
《。
3?.1.6 住宅应!具,有防火安全性—能
3.!1.7 住—宅应具备《在紧急事《。态时人?员,。从建筑中安全—撤出的功能
!
3.1.8【 :住宅:应,满足人体健》康所需?的通风、日照、自】然采光和隔声要【求
《
3.1—.9 住》宅建设的选材应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3】.,。1.1?0 住宅必—须,进行节能设计且住宅!及其室内《设备应?能有效利用能—源,和水:资源
】3.1?.11 《 住:宅建设应《符合:无障:碍设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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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 》。 ,住宅应采取防—止外窗玻璃》、外墙装《。饰,及其他?附属设?施等坠落《或坠落伤人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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