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建筑
建筑初步设计文件内容包括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
4.7.1 设计说明
建筑设计说明包括概述、建筑设计、建(构)筑物一览表、存在问题及建议等。
4.7.1.1 概述
主要阐述以下内容:
1)设计范围及内容。主要阐述建筑专业设计的内容和分工;
2)设计依据。主要阐述建筑专业设计所遵循的主要规范、标准及设计基础资料。
4.7.1.2 建筑设计
主要阐述以下内容:
1)建筑总体布局。根据生产工艺或使用功能,阐述全厂建筑物布置情况和特点;
2)建筑造型。阐述建筑功能分区、平面布局、立面造型及建筑与周围环境的空间关系;
3)建筑单体说明。阐述建筑单体的主要特征;简述建筑的使用功能;简述建筑交通组织;阐述建筑特殊要求;阐述建筑防火设计;简述建筑各部位的材料及构造。
4.7.1.3 全厂建(构)筑物一览表
建(构)筑物一览表如表4.7.1:
表4.7.1 建(构)筑物一览表
单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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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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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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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火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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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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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层高(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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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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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占地面积(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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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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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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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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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1.4 存在问题及建议
按实际情况说明设计存在问题并提出建议。
4.7.2 设计图纸
建筑初步设计图纸包括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
1)平面图。应标明轴线和轴线编号、轴线定位尺寸和总尺寸。表达主要建筑和结构构件、主要建筑设备,注明房间名称或编号、室内外地面标高、楼层标高、指北针(画在底层平面图上)、图例、制图比例、图纸名称等,注明建筑平面或空间的防火分区、疏散路线等;
2)立面图。应标明轴线和轴号、表达立面外轮廓、可见建筑构件、标注室内外地面标高、楼层标高、檐口等关键部位的标高或高度,标注图纸名称、制图比例等;
3)剖面图。应标明轴线及轴号、表达剖到及看到的建筑构件,标注室内外地面标高、楼层标高、檐口等关键部位的标高及高度,标注图纸名称、制图比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