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调幅收音台和调频电视转播台与公路
的防护间距标准
Standard for protection distance from highway
to AM,FM and TV rebroadcasting stations
GB 50285-98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9年2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调幅收音台和调频电视
转播台与公路的防护间距标准》的通知
建标[1998]15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91]290号文的要求,由原广播电影电视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调幅收音台和调频电视转播台与公路的防护间距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调幅收音台和调频电视转播台与公路的防护间距标准》GB 50285—98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九年二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标准化规划研究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八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