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规范用—词,说,明
: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
: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 ?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
》 : 2 本规范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