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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工业站、!港湾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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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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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有大量装卸!作,业,的工矿企业、—工业区或港口—根据需要可设置主】要,为其:服务的铁路工业站或!港湾站?。
—11:。.1.?2 : 服:务,于同一?企业:或工业区《的,工,业站数量应》根据企业《的性质、生产规模】、生产流程、企【业或工?。业区的布局、原材料!来源、产品流—。向和企业或工业区所!在位置与《铁路的相互关系【等因素确定
】
?11.1.3 】工业站、港湾—站位置可按下列【要求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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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根据企业】。或港口所在位置【及其总布置、—经铁路的运量—和交接方式设—在铁:路上或靠《近企业、《港口处其与铁路接轨!应保证主《。要车流方向》运行顺直
】。
—2, 工业站或港【湾,站对各作业站、【分区:。车场和装卸点—取送车有方便的条件!
【 3 与城】市规:划配合兼《顾地方客、货运输】并满足?环境保护、》消防和卫生等—要求:。有利:于,和其他运输方式的】衔接、配合和办理】联,。。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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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工—业站、港湾站—的规模应根据企业】或港口经铁路的运量!、运输性质、作业量!、管理和交接方式】以及该站在路网【上的作用确定设【计时应按企业或港】口规划作出相—应的:总布:置并按分期建设【的原则?确定近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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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铁路专用线】运输的?管理和交接方式、】交接地点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并与企业或【港口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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