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编组站
7.1 一般规定
7.1.1 编组站分为路网性编组站、区域性编组站和地方性编组站。
路网性编组站应设计为大型编组站,区域性编组站宜设计为大、中型编组站,地方性编组站应设计为中、小型编组站。设计时应根据引入线路数量、作业量及其性质、工程条件和城市规划等要求,通过全面比较,选择合理的图型,并根据需要预留发展余地。
7.1.2 编组站应按运量增长需要分期修建。近期工程的设计,应方便运营,节约投资,并减少远期扩建时的拆改工程和运营干扰。
7.1.3 编组站的车场、调车设备和其他各项设备的相互配置,在满足需要的通过能力和改编能力、节省工程投资和运营支出的前提下,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车站各组成部分工作上协调。
2 车站作业具有流水性和灵活性。
3 减少进路交叉和作业干扰。
4 缩短机车、车辆和列车的走行距离及在站停留时间。
5 便于采用现代化技术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