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5.3 《 电  气》 ? ? 5.3.1  !饮食建筑电》气负荷应根据其重】要性和中断》供电所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程度《分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特大:型,饮食建筑的用—。餐,区域、公共区域的】备用照?明用电应为一—级负荷自《动扶梯、空调用【电应为二级负荷;】。 —    2  【大型、中型饮—食建筑用《餐区域?。、公共区域的备用】。照明:用电应为二级负【荷; 】 ,。   3 》 小型饮食建筑【的用电?应为:三级负荷; !     4【  饮食建筑中【。的计:。算,机管理设备应设【置不间?。断供电电源》作,备用电源; !     5 】 特大型、》。大型、中《型饮:食建筑的冷藏、冷】冻设:。备宜配置备用—。电源; 【 :  :  6 《 饮食?建筑中消防》用电设备的负荷等级!应符合国家现—。行防火相关标准的规!定 《 5《.3.2  饮食建!。。筑的照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照明设计!应与室内设计和饮食!工艺设?计统一考虑; ! ?    2  照】度、:。亮度在平面和—空间:均宜配制恰当使一】。般,照明、?局部重点照明和【。装饰艺术照明有机】组合; !    3 — 为表达不同饮食】建筑:用餐区域《的特定?光色气氛《以,及食品的真》实性、强《调性显色、》立体感和质感应合理!选择光色《间对比度、色温【和照:度要求 【 5?.3.3  —。饮食建?筑各类?房间照度的标准值应!符合表5.》。3.3的《规定 ? ? , 表5.3.3  !饮食:建,筑照:。度,标准值 《。 》 》 5.3.》4  设在》地下层(室)内的饮!食建筑各类用房【如无天然光或天【然光不足《时宜将设计照度【。提高:一级 《 5.—3.:5  各类饮食建】筑的食品展示台【、展示柜等应—设局部照明 — 》5.3.6  饮食!。建筑中使用或产生】水或水蒸气的粗【加,。工区:(间:)、细?加工:区(间?)、热加工区(间)!、洗:消间等?场,所安:装的电气设备外壳】。、灯具、《插座等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4操《。作按钮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5 — ?5.3?.7  饮》食建筑?的应急照明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设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中型及中《型,以上饮?。食建筑的厨房区域应!设,置供继续《。。工作的备用照—明,其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1/5;用餐【区域应设置供继续营!业的备用照》明其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1/10—;   !  2  小型饮】食建筑的厨房区【域、用餐区域—宜设置备用》照明其照度不应【低于:10lx;》。 —    3  一般!场所的备用照明【。启动时间不应大【于1.5s贵重物品!区域和收银台的备用!照明应?单,独设置其启动—。时间不应大》于0.?5s 【 5.?。3.8  厨房【专间内应设置紫【。外,线消毒灯《灯具的开《关应设?置在厨房专间外并应!有明显标志以免误】开启厨房专》间内应?配备紫外辐》射照度计《 《 5?.3:.9  厨》。。房区:域加工制《作区(间)的电源】。进线应留有一定余量!配电箱应留有—一定数量的备用回路!电气设备、灯具、管!路应有防《潮措施 —。 5.3—.,10 ? 厨房区域》及其他环境潮湿场】。地,的配电回《路应设置剩》余,电流保护 》 5.3】.1:1 : 饮食建筑的—弱电及?智能化系统应根据】其经营性质、规【模等级?及管理方式的需【。求进:行设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中型及中【。型以上饮《食建筑的《大厅、休《息厅、总服务台等】公共:区域应设置公用【直线和内线电话小】型,饮食:建筑的服务台宜设置!公用直线电》话; ? , ,  《   2  中型】及中型以上饮食【建筑的公共》办公区域、休—息厅、总服务台和】顾客休?闲场所?。等处:宜,设置商业管理或电信!。业务运?营商宽带无》线接:入网; 】。   ?。  3  饮食建筑!。综合布线系统的【配线器件与缆—线应满足千兆—及以上以《太网信?息传输的《要,求并宜预留信息端口!数,量和传输带宽的裕量!;饮食建筑的—每个工作区应根据】业务需要设置相应】的信息端口; 【 《。 ,    4  中】型及中型以上—饮,食建筑宜《设置:商业管理无线对【讲通:信覆盖系统;— 》     5—  中型及中型以上!。饮食建筑应》。。在,建筑物室《外,。和室内的公共场所设!置,信息发布系》统;  !  : ,。6 : 中:型及:中型以上饮》食建筑的等候区【、包间内应设置【有线电视信号接口】;  】   7《  中?型及中型以上饮食】建筑的用餐区—域和公共《区域应设置背景音乐!广播系?统该系统应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联】动控制; 】 ,     8  饮!食建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的有关?规定大型、特大【型饮食建筑的加工区!、厨:房、:传菜区域《。应设置图《像监视系统;中型饮!食建筑的加工区、厨!房、:传,菜区域宜设置图【像监视系统》; —   ?  9  大型【、特大型饮食建【。筑应设置顾》客人数?统计系统中型饮【。。食,建筑宜设《置顾:客人数统计系统【; 》 , ,   ? 10  除食【堂外大型、特大型】。饮食建筑的》用餐区域应设置桌】铃服务?系统:中型饮食《建筑的?用餐区?域宜设置桌铃服务】系统; !    11  中!型及中型以上饮【食建筑应设置商业】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应根】据商业?规模和管理模—式设置前、后台系】统管理?软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