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 安全电源系统
8.5.1 1类和2类医疗场所内,任一导体上的电压下降值高于标准电压10%时,安全电源应自动启动。安全电源的分类应符合表8.5.1的规定。
表8.5.1 安全电源的分类
8.5.2 当主电源故障时,下列场所应由安全电源提供最低照度的照明用电。安全照明系统切换时间不应超过15s:
1 疏散通道以及出口指示照明;
2 安全电源和正常电源的配电装置及其控制装置所在场所;
3 拟装重要医疗设备的房间,每个房间应至少有1个由安全电源供电的灯具;
4 在1类医疗场所,每个房间宜有1个由安全电源供电的灯具;
5 在2类医疗场所,电源应至少能提供50%的照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