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 :。安全保护
【
8.3】.1 1》类和2类医疗场所使!用隔离特低电压设】。备(S?E,LV)和保护特低】电压设备(PELV!)时设备额定—电压不应超过交【流方均?。根值25V或—。无纹波直流60【V并应采取》。绝缘保护
—。
8.3.2! 1类和2类医】疗场所应设》防,止间接触电的断电】保护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IT、TN、T!T,系统接触电压—不,应超过25V—
,
!2 TN系—统最大?分断时间230【。V,应为0.《2s:400V应为0【.05s《
! 3 IT系【统,。中性点不配出最【大,分断时间230V】应为0.2s
【
8—。.3.3 当采】用TN系统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 在1?类医疗场所中额定】电流:不大于32A的终端!回路应采用最大【。剩余动作电流—为30mA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
【 2 《 在2?类医疗场所的下列】。回路应设《置额定剩余电—流不超过30m【A,的,漏,。电保护器;
—
《
: 1】)手术?台驱动机构供电回路!;
《
》 : 2)移动式!X射线装置回—路;
—
【 3)额定【容量:超过:5k:V·A的大型设备的!回路;
《
?。
: ? : 4)非生【。命支持系统的—电,气设备?回,路
8】.3.4 当采】用TT系统时—应按本规范第8.3!.3条的规定—执行且所《有配电回路均应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
8.3.5 【 除本规范第8【.3.3条第2【款,所列的?电气:回路外在《2类医疗《场,所中维持患者—生命、外科手术和】其他位于“患者区域!”范围内《。的电气装置和供电的!。回路:均应采?用医:用,I,。T系统当采用医用】。IT系统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1 ?多,个功能相同的毗邻房!间应至少安》装1个独立》的医用I《。T系统
】
? 2 医用IT!系统必须配置绝缘监!视器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1)交流内阻!应大:于或等?于100kΩ;
!。
,
【 2)测试电!压不应大于直流25!V;
《
【 3)在任!何故障条件下测【试电流?峰值不?应大于?1,mA;?
— ? 4)【。当电阻减少到50】kΩ时应《发出信号并》。备有试?。验设:施
:
》 : 3 每—一个:医用IT系统应【设置显示工作状【态的信号《灯和:。声光:警报装置声光—警,报装置应安装在便于!永,久性监视的场所
】
《
? 4 》隔离变压器应设置过!负荷和高温》的监控
【
8?。.3.6 在1】。类、2类医疗场所的!“患者?区域”内应设置辅】助医用等《。电位联结母排并【应通过等电位连【线将保护导体—、外部可导电部【分、抗电磁干扰屏蔽!物、导电《地板网?络、隔离《变压器的金》属屏蔽层与》等电位母排联结
!
8.3.7! :在2类医《疗场所内电源—插座的保护》。导体端子、固定【设备的保护导—。体端子或任何—外界可导电部分与】。等电位联结母排【之间导体《的电:阻(:包括接头部分的电】阻):不应超过0.2Ω】
?
8.》3.8 辅助医】。用等电位《母排应安装在使用场!所内并应《靠近:配电:箱或在?配,电箱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