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039-2014 建标库

6.5  

6.5.1  饮用水可采用下列方式供应:

    1  当采用管道直饮水系统时,供水点宜根据需要分散设置。

    2  当采用蒸气间接加热时,蒸气开水炉宜集中设置。饮用水供应至护理单元和科室。

    3  当采用电开水器时,可在楼层或护理单元、科室设置电开水器。

    4  当采用桶装水饮水机时,供水点宜根据需要分散设置。

6.5.2  当采用蒸气开水炉和电开水器时,自来水进开水器前应设置过滤器和止回阀。

6.5.3  当采用管道直饮水系统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管道直饮水的水源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和《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等要求。

    2  管道直饮水水处理宜符合工艺流程要求(图6.5.3),最后一级膜过滤应采用孔径为0.20μm~0.45μm的膜。

图6.5.3  管道直饮水水处理工艺流程

    3  管道直饮水的宜采用循环供水系统,回水管流速宜为1.00m/s~1.50m/s,回水经膜滤和消毒后再用。管网末端盲管的最大长度不宜超过0.50m。

    4  管道直饮水蓄水箱的有效容积不宜小于最大日用水量的1.2倍。

    5  应设水质分析室,直饮水水质分析每班不应少于2次。

6.5.4  饮用水设备和龙头应设置在卫生条件良好、通风的房间或场所,不应设置在公共卫生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