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039-2014 建标库

6  给水排水、消防和污水处理

6.1  一般规定

6.1.1  医院新建、扩建和改建时,应对院区范围内的给水、排水、消防和污水处理工程进行统一规划设计。

6.1.2  给水、排水管道不应从洁净室、强电和弱电机房,以及重要医疗设备用房的室内架空通过,必须通过时应采取防漏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