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6 内窥镜科用房
5.16.1 内窥镜科用房位置与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自成一区,与门诊部有便捷联系;
2 各检查室宜分别设置。上、下消化道检查室应分开设置。
5.16.2 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设内窥镜(上消化道内窥镜、下消化道内窥镜、支气管镜、胆道镜等)检查、准备、处置、等候、休息、卫生间、患者和医护人员更衣等用房。下消化道检查应设置卫生间、灌肠室。
2 可设观察室。
5.16.3 检查室应设置固定于墙上的观片灯,宜配置医疗气体系统终端。
5.16.4 内窥镜科区域内应设置内镜洗涤消毒设施,且上、下消化道镜应分别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