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 核医学科用!房
《
5.11!.1 核医学科位!置与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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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应自成一区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防护标准的规定】放射源?应,设单独出入口
】。
》。 2 —平面布置应》按“控制区》、监督区、》非限制区”的顺序】分区:布置
《
—。 3 控制区】应,设于尽?端并应有贮运放射】性物质?及,处理放?射性废弃物的设施】
】 4 非—。限制区进监督区和】控制区的出入口处】均应设卫生通过
!
,
5.11.】2 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非限制区应设—候诊、诊室、医生】办公和卫生》间等用房;
【
《。 2 — ,监督区应《设扫描、功》能测定和运动负【荷试验等用》房以及?。专用等候《区和卫生间》;
《
3 ! 控制区《应设计量、服药【。、注:。射、试剂《配制、卫生》通过:、储源、分装、标】记和洗涤等》用房
《
5.1【。1.:3 核医学—用房应?按国家现《行有关临床核医学卫!生防护标准》的规定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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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 固体《废弃物?、废水应按国家现】行有关医《用放射性废》弃物管理卫生防护】标准的规定》处理后排放》
《
5.11.5】 防护《。应按:国家现?行有关临床核医学】。卫生:防,护标:准,的规定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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