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建筑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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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1 套】内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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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卧》室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卧室!使用面积不应—。小于5m2;
!
2 ! 兼起居室的卧【室使用面《积不应小《于9m2;》
》
《 3 卧室短【边,净宽不应《小,于1.8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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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2— 新建住宅建【筑的:层高和室内》净高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层》高不应低于3.00!。m;
?
【 , 2 卧室、【起居室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6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20m且《局部净高低于2【.60m的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
!
》 : ,3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时室内【净高不低于2.20!m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2;
!
—。 ,4 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2:0m
【
4.?。1,.3 《卧,室、:起居室和《厨房不应《布置在?地下室当《布置在半地下室【时应合理布置采【取必要?的通风、防潮、【排,水及安全防护—等措施?
:。
4.—1.4 》厨房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3.5?m2
】4.1?.5 ? 厨房应《配置洗涤《池、水龙头、—案台、灶《具、排?油烟机等《设施或预留安装位】置
?
4.1.】6 每套住宅【的卫生间应》至少配置便器—、,洗浴器、洗面器三】件卫:生器具或预留—安装:位置及条件布置便器!的卫生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在厨:房内便器、洗浴【器和洗面器集中配】置的卫?生间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5m2
【
《。
,4.:1.7 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其他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厨房或餐厅的上层】
:
《4.1.8 卫】生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多层套—型中布置有起居【室或卧室《的楼层至少》应设1间配有—便器:和洗面器或预留安装!位置及条件的卫生】间;
?
,
2!。 卫生间便—器和洗浴器旁—应设扶?手,或预留安装条件【;,
,
!3 当卫生间【门向内开启时—应预:留向外开启或推【。拉开启的空间条件】
《
4.1.9 】 卫生间防水和防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卫生《。间地:面应设防水》层和地漏且应有坡向!。地漏的排水》坡排水坡《度不应小《于1:%;
【
, 2 卫生!。间淋浴?区,墙面防水《层,高度不应小于—2.00m且不【低于淋浴喷淋口【高度剩余墙面和【。。顶棚应做《防潮层或采取—防潮措施《;
】 3 洗面】。器处墙面防水层高】度不应小于1.2】0m;?
《
》 4 除本—条第2、《3款外的卫生间【其,他部位墙面地面【防水的泛水》翻起高度不应—小于0.2》5m
《
4.1.】1,0 卫生间地面】。应采用防滑》铺装:地面静?摩擦系数(CO【F)不应小于0.】6,
4【.1.11 【每套住宅应设放置洗!衣,。机的位?置并应配置》洗衣机的给水排【水设施及其他—使用条?件
?
4.1.1!2 厨房、卫【生间、封闭》阳台与相《邻空间地面的—高差不应大于0【.015m并应【。以斜坡过渡;户门】的,门,槛高:度和户门内》外,高差均?不应大于0.01】5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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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3 套内入【口,过道净宽不应小于1!.1:0m;通往卧—室、起居室的过道】净宽不应小于—1.:00m;通往—厨房、卫生间、贮】藏室:的过道净宽不应小】于0.9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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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14 !新建住?宅建:筑户门通行》净宽不应小于0.】90m既《有住宅建筑改—造户门通行净宽【。不应小于0.80m!卧室门的通》行净宽不《应小于0《。.80m厨房—门和卫生《。间门的通《行,净宽不应小于—0.:70m并应预留无障!碍改造的条》件
4】.1.15》。 设有阳》。台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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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2《。0,m栏杆?的竖向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阳:台栏杆应采取防止攀!登的措?施,;
?
【 2 阳》台栏杆有放置物品】或花盆的设施时应采!取防止物品或花【盆坠落?。的措施;
】
3 !开敞式阳台》应采取有组》织排水并《采取防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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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放置洗衣机的—阳台地面应采取有组!织排:水并设置防水层;
!。
》 5 各套!。住宅之?间毗连的阳台应设】分,户隔板
【
:4,.1.16 临】空外窗的《窗台距室内地面的净!高小于0《.90m时》应配置防护》设施:防护设?施的:高度应由室内地面】或可登踏面起—。算且不应小》于0.90m当凸】窗窗台高《度小于或等于—0.45m时其【。防护:设施高度《应从窗?台面起算《且不应小于0.90!m;当凸《窗窗台高度大—。于0.45m时其防!护设施高度应从窗台!面起算且《不应小于0》.60m;凸窗的防!。护设施应贴外—窗设置
《
4—。.1.17 — 当住宅建筑凹口】的净宽与净深之比】小于13《且净宽小于》1.:20m时卧室—和起居?室的外?。窗不应设置在凹口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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