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 建筑空间》
【
,
4.1 — 套内空间
【。。
?
?4.:1.1 卧—室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卧室使【用面积?不应小于5m2;】
【 , , 2 兼起居室】的卧室使用》面积不应小于9【m2;
【
—3 卧室短—边净宽不应小于1】.80m
!
4.?1.2?。 新建住宅建【筑的:层,高和室内《净高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层高:不应低于3.—。。00m;
】
2 】 卧室、起居室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6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20m且局部—净高低于2.—60m的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
!
《。。
:。。 3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时室内净》高不低于2.—20m?。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2;
】
4】 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20m
!
4.1.3 】卧室、起居室和【厨房:不应布置《在地下室《当布置在《半地下?室时应?。合理布置采》取必要?的通风、《防潮、排水及安全】防护等措施
!
,
4.1.4 】。厨房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3.5m2
!
4.《1.5 厨房应】。配置洗涤池》。、水龙头《、案台、灶具、排】油烟机等设施或预】留,安装位置
!
4.1《.6 每套住宅的!卫生间应至》少配置?便器、洗浴器、洗】面器三件卫生器具】或预留安装位—置及条件布》置便器的卫生—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在厨房内便器、洗】浴器和洗面器集中配!置的:卫生间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5m2
!
4《.1.7 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其他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厨房或餐【厅的上层《
?
4.1.8 ! 卫:生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多层套型《中布:置有起居《室或卧室《的楼层至少应设1间!配有便器和洗面器】或预留?安装位置及条件的】卫生间;
!
: 2 卫生】间便器和《洗浴器旁《应设扶手或预留【。安装条件;》
》。
: ,。 3 当卫生间!。门,向,内开启时应预留向外!开启或推拉开—启的空间条件—。
《
4.《1.9 卫生【间防:水和防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卫生间】地面应设防水层和地!漏且应?有坡向地漏》的排水坡排》水坡度不应小于1%!;
《。
?。 2》 卫生间淋浴区】墙面防水层高度【不应小于2.00】m且不?低于淋浴喷》淋口:高度剩余墙面和顶】棚应做防潮》层或:采取防?潮措施?。;,
【 3 洗面】器处墙面防》水层高度不应小于】1,.2:0m;
【
《 4 《 ,除本条第2、—3,款外的卫生间其他】部位墙面地》面防水的《。泛水翻起高度—。不应小于0.2【5m
4!.,1.10 卫【生间:地面应采用防—滑,铺,装地面静摩擦系数(!COF)不应小于】0.6
】
4.?。1.11《 每套住宅应设放!置洗:衣机的位置并应配】置洗衣机的给—水排水设《施及其他使》用条件
!。4.:1,.12? 厨房、卫—生,间,、封闭阳台与—相邻空间地面—的高差?不应大于0》.015m》并应:以斜坡过渡》。。;户门的门槛高度和!户门内外高》差均不应大于0.】015m
【
4.1.13! :套内入口过道净宽】不应小于1》.,。1,0,m;通往卧室—、起居室的过道【净宽不应小于1.】00m;通》。往,厨房、卫生间、【贮藏室的过道净【宽不应小于0.90!m
?
4.—1.14《 新建住宅建筑户!门通行净宽》不应:小于0.9》0m:既有住宅建筑改【造户门通行净宽不】应小于0.80m卧!室门的通行净宽不】应小:于0.80m厨房】。门和卫生间》门的通行净宽不应】。小于0.70m【并应预留《无障碍改造》的条:件
—
4.1.15 !设有阳台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2,0m栏杆的竖向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阳台栏杆应!采取防止《攀登的措施;
】
《。 : 2? 阳?台,栏杆:有放置?物品或花《盆的设施时应采取】防止物品或花盆【。坠,。落的措施;
!
: ? ,3 开敞式阳台应!采取有组《织排水并采取防水措!施;
《
?。
? , 4 放置洗【衣,机的阳台地》面,应采:取,有,。组织排水并设—置防水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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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各套住宅《之间毗连的阳台【应设分户隔板—
—。4.1.16 【 临空外窗的窗台】距室内?。地面的净高小于0】。.90m时应配【置防护设《。施防护设施的高度应!由室内地面或可登】踏面起算且不应小于!0.90m当—凸窗:窗台高度小于或等于!0,.45m《时,其防护设施高度【应从窗?台面起算且不—应小于0.9—0m;当凸窗窗台高!度,大于0.《4,5,m,时其:防护设施《高度应从窗台面【起算:且不应小于0.6】0m:;凸:窗的防护《设施应贴外窗设置】
—4.:1.17《 当住《宅建筑凹口的净【宽,与,净,深之比小于1—3,且净宽小于1.2】0m时?卧室和起居室—。的外窗不应设—置在凹口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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