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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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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规模与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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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住?宅项目?建设规模《。应根据所《在,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需求和配套条件!等经调查研究—、科学?预测后合《理确定
!2.1.2 — 住:宅项目应包》括一栋或多栋住宅】建筑住宅项目较【大时应以城镇道路】划分形成《若干居住街》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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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住宅项目应!以满:足居住需求为目【的合理?布局住宅建筑、【工程设施及管线、】场地和配套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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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住》宅建筑应《由一:个或多个供家—庭居住使用的独【立空间?。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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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工程设】施及管线应》包括给?。水排水系统及设备、!供,电系统及设备、【通信和有线广—播电视等智能化【系统及设备、消防设!施设备等;采暖地】区尚:应有:供暖系?统,及设:备;:有燃气供应的地区尚!应有燃气《系,统及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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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场地应包括【道路、?绿地:、非机动车停车场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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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配套设】施应包?括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交通场站设—施,及社区?服务设施《。、便民服务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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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住宅《建筑应根据》。。所在地区气候、地】质及:地形地貌等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合理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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