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规定
?
《
2.1】 规模与布局【
【
2:.1.1 住宅项!目建设规模》。应根据?所在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需》求和配套条件等经调!查研究?、科学?预测后合理确定
】
2.【1.2? :住宅项?目应包括一栋—。或多栋住宅建—筑住:宅项目较大时—应以城镇道路划分形!成若:干居住街坊
—
?
2?.1.3 》 住宅项目应以满足!居住需求为目的合理!布局住宅建筑、【工程设施及管线、】场地和配套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住宅建【筑应由?一个或多个供家庭】居,住使用的独立空间】组成
—
《 2 工程【设,施及管线《应包括给《水排水系统及—设,备、:。供电系统及设备【、通信和有线广【播,电视等智《能化系统及设—。备、消?防设施设《备等;采暖地区尚应!有,供暖系统及设备;】有燃:气供应的地区—尚应:有燃气系统》及设备
》
?
3 场!。地应包括《。道路、绿地、非【机动车停车场所等
!
】 4 配套—设,施,。应,包括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交通场站设施!及社区服务设施、便!。民服务设施等
【。
:
:
2.1《.4 住宅建筑】应根据所在地区气候!、地质及地形地貌等!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合理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