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规定
】。
》2.1 《 规模?与布局
《
》
2.1.—1, 住宅项目建设规!模,应根据所在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需求和配套!条件等经调查—研,究、科学《预测:后合理?确定
》
2.1.2 !。 住:宅项目?应包括一栋》或多栋?住宅建筑住宅—项目较大《时应以?城镇道路划分—形成若干居住街坊
!
,
《2.:1.:3 住宅项目应以!满足居住需求为【目的合?理布局住宅》建筑、工程设施及】管线、场《地和配套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住宅建筑应—由一个或多个供【家庭居住《使用的独立空—间组成
》
— 2 《 工程设施及管线应!包括给水排水系统】及设备、供电系统】及设备、通信和有】线,广播电视等智能化系!统及设备、消防设施!设备等;采暖地【。区尚应?有供暖系统》及设备;有燃气供应!的地区尚应有燃气系!统及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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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场地【应包括?。道路、绿地、—非机动车停》车,场所等?
,。。
— 4 配【套设施应包括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交通场?站,设施及社区》服务设?施、便民服务—。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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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住宅建?筑应根据所在地区气!候、地质及地形【地貌等?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合理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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