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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本规【定
!
2.1 规】。模与布局
】
?
2.1.1 住!。宅项目建设规模【应根据所在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需求和?配,套条件等经调查【研究、科学预测后合!理确定
《
》2.1?.2 住宅项目应!包括一栋或多—栋住宅建筑住—宅项目较《大时应以城镇道路划!分形成若干》居住街坊
》。
《
2.1.》3 住宅项目应以!满足居住需求为【目,的合理布局住宅【建筑、?工程设施及管线、场!地和配?套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住宅建筑】应由一个或多—个供家庭居住—使用的独立空—间组成
】
: 2《 工程设》施及管线《应包括给水排水系】统及设备、》供电系统及设备、】通信和有线广播【。电视等智能》化系统及设备、消】防设施设备》等;采?暖地区?尚应有供《暖系统及《设备;有燃气供【应,的地区?尚应有燃气》。系统:及设备
《
:
3 ! 场地应包括道路、!绿地:、非机动车停车【场所等?
】 4 配套设】施应:包括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交通场!站设施及《社区服务设施、便】民服务设施》等
2.!1.4 住—宅建筑应根据所在】地区气候、地质及】地形地貌等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合理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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