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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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规模与?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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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住宅》项目建设规模应【根据所在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需】求和配套《条件等经调查研究】、科学预测》后合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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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住宅项目应包括】一栋或多栋住—宅建筑?。住宅项目《较大时?应以城镇《道路划分形成若【干居住街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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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住宅项】。目应以?满,足居住需求为目【的,合理布局住宅—建筑、?工程设施及管线【、场地和配套—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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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住宅建筑—应由:一个或多个供家【庭居住使《用的:独立空间组成—
】 :2 ?工,程设施及管线应包】。括给水排水》系统及设备、供【电系统及设备、通信!和有线广播电—视等智能化》系统及设备、消防设!施设备等;采暖地】区尚应有供暖系【统及设备;有燃气供!应的地区尚应有燃气!系统及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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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场地】应,包括道?路、:绿地、非机动车停车!场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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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配套设施应包括【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交通场》站设施及社区—服务:设施、?便民服务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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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 住宅?建,筑,应根据所在地区气候!、地质?及地形地貌等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合理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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