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099-2011 建标库

5.12  合班教室

5.12.3  容纳2个班的合班教室采用平地面不致影响授课的视听效果,但超过2个班的合班教室应按视线升高值设计为阶梯形地面,以保证每一个学生都能清晰地获得授课内容。

5.12.8  为保护学生视力并达到教学实效,本规范增设此规定。

    1  在装设了视听器材的教室授课时,一般不会整节课都进行课件播放,讲课时,教师写板书和学生记笔记都需要天然采光达标的环境;

    2  教室的转暗设备可以选用遮光窗帘或通风遮光窗,也可以是专用转换设施;可以是手动的,也可以是遥控的;

    3  若桌面有局部照明,在播放视听教材时便于记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