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 采 !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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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 】教学用房工作面或地!面上的采光系数【不得:低于表9.2—.,1的规定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 50033的【有,关规定在建筑方案】设计时其《采光:窗洞口面积应按【不,低于表9.2.【1窗地?面积:比的规定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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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所】列采光系《数值适用于我国Ⅲ类!光气候?区其他光气候区应将!表中的?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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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系数《值乘以相应的光气】候系数光气》候系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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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标准GB》/T 500—。。33: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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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 普通教【室、科?学教:室、实验室、—史,地,、,计算机?、语:言、美?术、:书法:等专:用教室及《。合班教室、图书室】均应以自学生—座位左侧《射入的光《为,主教室为南向—外廊式布局时应【以北向窗为主要采光!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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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 : ,除舞:蹈教室?、体育建筑设施外】。其他:教学用房《室内各表面的—反射:。比值应符合表—9.2.3的规定】会议室?、卫生室(保健室】)的室内各表面的反!射比值宜符合表【9,.2.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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