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099-2011 建标库

8.4  校园道路

8.4.1  校园内道路应与各建筑的出入口及走道衔接,构成安全、方便、明确、通畅的路网。

8.4.2  中小学校校园应设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8.4.3  校园道路每通行100人道路净宽为0.70m,每一路段的宽度应按该段道路通达的建筑物容纳人数之和计算,每一路段的宽度不宜小于3.00m。

8.4.4  校园道路及广场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8.4.5  校园内人流集中的道路不宜设置台阶。设置台阶时,不得少于3级。

8.4.6  校园道路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