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8,.4  《医疗康复建筑 【 8】.4.1  医疗康!复建:筑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应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疗养院、康复中【心、急救中心和其】他所:有,与医疗、康复有【关的建筑《物 8.!4.:2  医疗康复建】筑中凡病人、康【复人员使用》的建筑的《无障碍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室外?通行的步行道应满】足本规范第3.【5节有关规定的要】求; 【  :     2—  院区《室外:的休:息座椅旁应》留有轮椅停留空间】。; 《。 :      — 3  主要出入】口应为?无障:碍出入口宜》。设置为平坡出入【。口;  !     4  室!内通道?应设置无障碍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80m《并按照?本规范?第3:.8节的要求设置扶!手; 》       !5  门应符合【本规范第3.—。5节的要求;— —      6【  同一《建,筑内应至《少设置?1部无障碍楼梯【; ?  》  :  : 7  建》筑,内设有电《梯时每组电梯—应至少?。设置1部无障—碍电梯; 】      【 8  首层应至少!设置1处无障—碍厕所;各楼层【至少有1处公共【厕所应满足本规范第!3.:9.1条的》。有关规定或设置无】障,碍厕所;《。病房内的厕所应设】置安全抓杆并符【合本规范第3—.9.4条的有关】规定; —    —   9 》 儿童医院的—门,、急诊部和医技部每!层宜设?置至少1《处母:婴室并靠近公共【厕,所; 】   ?  : 10  诊区、】。病区的护士站、公】共电话?台、查询处、饮【水器、自助售货处、!服务台等应设置低位!服务设施; — , :      【 11  无—障碍设施应》设符合我《国国家标准的无【障碍:标志在康复建筑【的院区主《要出入口处宜设【置盲文地图或供视】觉障碍者使用—的语音导《。医,系统和提示》系统、供听力障碍者!需要的?手语:服务及文字》提示:。导医系统 【 8.4.【3  门、》急诊:部的无障《碍设:施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挂号、收!费、取药《处应设?置文字显示器以及语!言广播装置》和低位服《务台或窗口; !     【  2  候诊区应!设轮椅停留空间 ! 8.4【。.4  《医技部的无障—碍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病人更衣室—内应留有直径不【小,于1.50m的轮椅!回转:。空间部分更衣箱高】。度,应小:。于1:.40m《。;   !    2 —。 等候区应留有【轮椅:。停留空间《取报告?处宜设文《字显示器和》语音:提示装?置 — 8:.4.5  住院】部病人活动室墙面】四周扶手《的设置应满》足本规范第3.【8节:。的,有关规定 】 8.《4,.6  理疗用房应!根据治疗要求—设置扶手《并满足本规范第【3.8节《的有关规定 ! 8.4.7【  办?公、科研、餐厅、食!堂、太平间》。用房的主《要出入?口应为?无障碍出入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