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 教育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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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 》 教育建筑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应包括托儿所】、幼:儿园建筑《、中小学建筑—高等:院校:建筑、职业教育建筑!、特殊教《育建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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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2 教育建筑的无!障,碍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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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凡教—。师、学生和婴幼儿】使用的建筑物主【要,出入:口应为无障碍出【入口宜设置为平坡】出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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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主要教学用房应至!少设置?1部无障《碍楼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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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公共】厕,所,至少有?1处应满《足本规范第3.9.!1条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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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3 接收残疾【生,源的教育建筑的无障!碍,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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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要教学用房每层至少!有1处公共厕所【应满足本规范第3.!9.1条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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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合班教室、》报告厅?以及剧?。场等应设置不少【于2个轮椅坐席服务!报告厅的《公共厕?所应:满,足本:规范第3.9—.1条的有关规定或!设置无?。障碍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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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3 有—固定座位的教室【、阅览室、实—验教室等教学用房应!在靠近?出入口处《预,留轮椅?回转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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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4?。 视力、听—力、言语、智—力残障学校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JG!J76的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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