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 》教育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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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 :教育建筑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应!。包括托儿所、幼儿园!建筑:、中小学《建筑高等院校建【。。筑,、职业教育建筑【、特殊教育》建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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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2— , 教育建《筑的:。无障碍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凡教师!、学生和婴幼—儿使用的建筑物主】要出:入口应为《无障碍出入口宜设】置为平坡出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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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主要教《学用房应至少—设,置,1部:无障碍楼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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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共厕—所至少有1处—应满足本规范—第3.9.》1条的有《关规:定,
8【.3.3《 :接收残疾生源的教】育建筑的无障—碍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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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要教学【用,房每:层至少有《1,处公:共,厕所:应满足本规范第3】.9.1条的有关规!定;
! : 2》 合班教》。室、:报告:厅以及剧场等应【设置不少于2个轮】椅坐席服务报告厅】的公共?厕所应满足》本规范?第,3.9.1》条,的有关规定或—设置无障《碍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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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有固定座位【的教室、阅览室、】实验教?。室等教学用房应在靠!近出入口处》预,留轮椅回《转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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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4【 视力、》听力、言语》、智力残障学校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JGJ7》6的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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