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763-2012 建标库

4.5  公交车站

4.5.1  公交车站处站台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站台有效通行宽度不应小于1.50m;

      2  在车道之间的分隔带设公交车站时应方便乘轮椅者使用。

4.5.2  盲道与盲文信息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站台距路缘石250mm~500mm处应设置提示盲道,其长度应与公交车站的长度相对应;

      2  当人行道中设有盲道系统时,应与公交车站的盲道相连接;

      3  宜设置盲文站牌或语音提示服务设施,盲文站牌的位置、高度、形式与内容应方便视觉障碍者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