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763-2012 建标库

3.9  公共厕所、无障碍厕所

3.9.1  公共厕所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女厕所的无障碍设施包括至少1个无障碍厕位和1个无障碍洗手盆;男厕所的无障碍设施包括至少1个无障碍厕位、1个无障碍小便器和1个无障碍洗手盆;

      2  厕所的入口和通道应方便乘轮椅者进入和进行回转,回转直径不小于1.50m;

      3  门应方便开启,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800mm;

      4  地面应防滑、不积水;

      5  无障碍厕位应设置无障碍标志,无障碍标志应符合本规范第3.16节的有关规定。

3.9.2  无障碍厕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无障碍厕位应方便乘轮椅者到达和进出,尺寸宜做到2.00m×1.50m,不应小于1.80m×1.00m;

      2  无障碍厕位的门宜向外开启,如向内开启,需在开启后厕位内留有直径不小于1.50m的轮椅回转空间,门的通行净宽不应小于800mm,平开门外侧应设高900mm的横扶把手,在关闭的门扇里侧设高900mm的关门拉手,并应采用门外可紧急开启的插销;

      3  厕位内应设坐便器,厕位两侧距地面700mm处应设长度不小于700mm的水平安全抓杆,另一侧应设高1.40m的垂直安全抓杆。

3.9.3  无障碍厕所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位置宜靠近公共厕所,应方便乘轮椅者进入和进行回转,回转直径不小于1.50m;

      2  面积不应小于4.00m2

      3  当采用平开门,门扇宜向外开启,如向内开启,需在开启后留有直径不小于1.50m的轮椅回转空间,门的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800mm,平开门应设高900mm的横扶把手,在门扇里侧应采用门外可紧急开启的门锁;

      4  地面应防滑、不积水;

      5  内部应设坐便器、洗手盆、多功能台、挂衣钩和呼叫按钮;

      6  坐便器应符合本规范第3.9.2条的有关规定,洗手盆应符合本规范第3.9.4条的有关规定;

      7  多功能台长度不宜小于700mm,宽度不宜小于400mm,高度宜为600mm;

      8  安全抓杆的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3.9.4条的有关规定;

      9  挂衣钩距地高度不应大于1.20m;

      10  在坐便器旁的墙面上应设高400mm~500mm的救助呼叫按钮;

      11  入口应设置无障碍标志,无障碍标志应符合本规范第3.16节的有关规定。

3.9.4  厕所里的其他无障碍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无障碍小便器下口距地面高度不应大于400mm,小便器两侧应在离墙面250mm处,设高度为1.20m的垂直安全抓杆,并在离墙面550mm处,设高度为900mm水平安全抓杆,与垂直安全抓杆连接;

      2  无障碍洗手盆的水嘴中心距侧墙应大于550mm,其底部应留出宽750mm、高650mm、深450mm供乘轮椅者膝部和足尖部的移动空间,并在洗手盆上方安装镜子,出水龙头宜采用杠杆式水龙头或感应式自动出水方式;

      3  安全抓杆应安装牢固,直径应为30mm~40mm,内侧距墙不应小于40mm;

      4  取纸器应设在坐便器的侧前方,高度为400mm~5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