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无障碍】楼梯、台阶
【
《
3.6.1 !无障碍楼《。梯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宜采用直线形—楼梯;
》
【 2《 公共《建筑楼梯《的踏步宽度不应小于!280?m,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160》mm;
—
? 3 !不应采用无踢面【和直角?形突:缘的踏步;
!
《 4 宜在!两,侧均:做扶:。手;
》
《 5—。 如采用栏—杆式楼梯在栏—杆下方宜设》置安全阻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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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踏面—应平整防滑或在踏】面前缘设防滑条;
!
【 : 7? 距踏步起—点和:终点250mm~3!00m?。。m宜设提示盲道;
!
】。 8《。 踏面《和踢面的《颜色:宜有区分《和对比;《
】。 ? 9 ? 楼梯上行》及下行的第》。。一阶宜在颜》色,或材质上与平—台有明显区别
【
3.【6.2?。 台阶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公共《建筑的室内》外,台阶踏步宽度不【宜小于300—。mm踏步高》度不宜大于1—50mm并不应【。小于100》m,m;
! 2 】踏步应?防滑;
! 3【。 , 三级及三级以上】的台阶应在两侧【设置扶手;
】
《 ,。 4 — 台阶上《行及下?行的第一阶宜在【颜色或材质上—与其他阶有》明显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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