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763-2012 建标库

3.6  无障碍楼梯、台阶

3.6.1  无障碍楼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采用直线形楼梯;

      2  公共建筑楼梯的踏步宽度不应小于280m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160mm;

      3  不应采用无踢面和直角形突缘的踏步;

      4  宜在两侧均做扶手;

      5  如采用栏杆式楼梯,在栏杆下方宜设置安全阻挡措施;

      6  踏面应平整防滑或在踏面前缘设防滑条;

      7  距踏步起点和终点250mm~300mm宜设提示盲道;

      8  踏面和踢面的颜色宜有区分和对比;

      9  楼梯上行及下行的第一阶宜在颜色或材质上与平台有明显区别。

3.6.2  台阶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公共建筑的室内外台阶踏步宽度不宜小于300mm,踏步高度不宜大于150mm,并不应小于100mm;

      2  踏步应防滑;

      3  三级及三级以上的台阶应在两侧设置扶手;

      4  台阶上行及下行的第一阶宜在颜色或材质上与其他阶有明显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