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无障碍楼梯、台阶
3.6.1 无障碍楼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采用直线形楼梯;
2 公共建筑楼梯的踏步宽度不应小于280m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160mm;
3 不应采用无踢面和直角形突缘的踏步;
4 宜在两侧均做扶手;
5 如采用栏杆式楼梯,在栏杆下方宜设置安全阻挡措施;
6 踏面应平整防滑或在踏面前缘设防滑条;
7 距踏步起点和终点250mm~300mm宜设提示盲道;
8 踏面和踢面的颜色宜有区分和对比;
9 楼梯上行及下行的第一阶宜在颜色或材质上与平台有明显区别。
3.6.2 台阶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公共建筑的室内外台阶踏步宽度不宜小于300mm,踏步高度不宜大于150mm,并不应小于100mm;
2 踏步应防滑;
3 三级及三级以上的台阶应在两侧设置扶手;
4 台阶上行及下行的第一阶宜在颜色或材质上与其他阶有明显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