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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 : 疗 《养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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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1 疗》。养院智能化系统应】按表:15.3.1的规定!配置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医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312《的有:关规定
!表15.3.1【。 疗养院智能【化系统配《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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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应配】置;⊙-宜配—置;○-《可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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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2! 信?息化:应用系统的配置【。应满足疗养院—业务运行和》物业管理的》信息化应用需—求
1】5.3.3 疗养!院,建筑智能化》。系统应满《足疗养院智》能化应?用功能的要》求各单项《医疗科别或护理区】域等:可按本标准第15.!2,节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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