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0314-2015 建标库

7  旅馆建筑

7.0.1  旅馆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满足旅馆业务经营的需求;

    2  应提升旅馆经营及服务的质量;

    3  应满足旅馆建筑物业规范化运营管理的需要。

7.0.2  旅馆建筑智能化系统应按表7.0.2的规定配置。

表7.0.2  旅馆建筑智能化系统配置表

    注:●-应配置;⊙-宜配置;○-可配置。

7.0.3  信息化应用系统的配置应满足旅馆建筑业务运行和物业管理的信息化应用需求。

7.0.4  客房内应配置互联网的信息端口,并宜提供无线接入。公共区域、会议室、餐饮和供宾客休闲的场所等应提供无线接入。

7.0.5  用户电话交换系统应具有旅馆管理的功能。

7.0.6  旅馆经营业务信息网络系统宜独立设置。

7.0.7  餐厅、咖啡茶座等公共区域宜配置具有独立音源和控制装置的背景音响。

7.0.8  旅馆的会议中心、中小型会议室等场所宜根据不同使用需要配置相应的会议系统。

7.0.9  旅馆的公共区域、各楼层电梯厅等场所宜配置信息发布显示终端。旅馆的大厅、公共场所宜配置信息查询导引显示终端,并应满足无障碍的要求。

7.0.10  客房集控系统应根据经营服务的等级进行配置。

7.0.11  客房内宜配置视频点播装置。

7.0.12  智能卡应用系统应与旅馆信息管理系统联网。旅馆建筑内进入客房区的电梯宜配置电梯控制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