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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行政》办,公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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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 行政!。办公建筑智能化【系统应按表6.【3.:1的规定《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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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3.1 行政办!公建筑?智能:。化系统配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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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应配!置;⊙-宜》配置;○-可—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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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 ?信息:化应用系统的配置应!满足行政办》公建筑办《公业务运行和物业】管理的信息化应【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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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 信》息接:入系统应根据办【公业务的需要将公】共信息网及行政【。办公专用信息网【引入行政《。办公:建筑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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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4】 行政办公—建筑内应根据信【息安全?要求或?其业务?要求建立区域—移动通信信号覆盖】或,移,动通信?信号屏蔽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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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5 用户》电话交换系统应满】足行政?办公建筑内部—的电话通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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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6 信】息网络系统应—满足行政办公—业务信息传输—安全、?可,靠、保密的要求【并应:根据:办公业务和》办公人员的岗位【职能需要配置相应】的,信息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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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7 有—。线电视系统》应向会议《。、接待等功能—。区域提供本地区电】视,节目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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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8 【 会议?系统应根据所确定的!功能配置相关设【备并应满足安全【保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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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9 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应满【。足行政办《公建筑使用及管理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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