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2 【 设计等级》
3!.2.1 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等级】。的确立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实现—建筑的建设目标【;
》
2 】 应适?应工程建设的基础状!况;
! : 3 ? 应符合建筑物运】营及管理的信—息化功能《;,
《
—4 应《为建筑智能》化系统的运》行维护?提供服务《条件和?支撑:保障:。。;,
!。 ,5 ?应保证工程》。建设投资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
3.2.2 】 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等级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应》。与建:筑自身的规》模或:设计等级相》对,应;
《
《 《2 应以》增强智能《化综合技术功效作】为设:。计标准等级提升依】。据;
! ?3 应采》用适时和可行的智能!化技术;
!
: 4 宜为智!能化系?统技术扩展及满【足应用?功能:提,升创造条件
】
3.》2.3? 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等?级的系统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以,。智能化系统工程的设!。计等级为依据选择】配置相应的智能化】系统:;
》
2 !。。符合建筑《基本功?能的智能化系统【配置应作为应—配置项目;》
】 3 以—应配置项目为基础】为实现?建,筑增强功《能,的智能化系统配置】应作:为宜配置项》目;
】 : 4 》以应配置项》目和宜配置项—目,。的组合?为基础为完善建【筑保障?功能的智能》化系统配置应作为】可,配置项?目
?